在我看到的書中曹心瑩這角色只是宋主播的超級好友同事,一個好麻吉不會想到對方多有名氣,大家就只是很熟的朋友罷了!
如果要形容一個人,你用S貴婦太太、N先生的朋友、K歌手的經紀人,這些很少會被人用職務頭銜或全名的名氣不大的人,我想到的一些朋友說過的話和娛樂新聞的事,
一 個朋友說她曾扮演過穿布偶裝的人物,那是個很辛苦也很有趣的經驗(一日),接著她當上了show girl(4天需住宿),那天活動承辦人就很色鬼的問要不要一起洗澡,還好她反應快說對不起今天不方便。(有時會為了工作有可能都要委婉的拒絕或談判)接 著她也進入電視台工作(是個像書中曹心瑩般的小職員),然後想到華視美味關係的侯佩岑,原本是個主播轉型娛樂新聞主播後轉型當演員
wikipedia中的"周董說他從來沒說過我們在一起,我也從來沒說過我們在一起,所以我現在不用多說什麼,也不知道該怎麼回答這些問題。"可以和"宋主播的過去不是....現在不是...將來不是...."做對照句,
靈魂擁抱是個故事不是個閒談聊天集,所以,故事的鋪陳,我的認知是可理解接受的。若我是宋主播的經紀人也許會規劃像侯主播一樣轉型成演員吧,甚至代言商品廣告(為凸顯俞培文批判開膛手,支持俞培文的4面緣粉絲卻因為現實因素,產生矛盾效果!)
p10的小紹的回憶那段:著迷當然有阿....,讓我想起海邊的卡夫卡中星野少年:
儘管世界上有那般廣闊的空間而容納你的空間---雖然只需一點點---卻無處可找。想著自已這個存在,但越想越覺得不具體,甚至覺得自已不過是個毫無意義可言的單純的附屬物。星野君一直熱心為一支棒球隊捧場,可是對他來說棒球隊到底是什麼,它的贏能使他多少有所長進不成?
在張妙如的四格倉庫中,妙如她也曾寫信給歌手,在後來的信發現是代筆人寫的信,最後和代筆人(應該是徐枚怡吧)成為很不錯的朋友,甚至出了幾十本長賣得書,代筆人也許不是歌手本人,但他們細心的讓粉絲們持續支持歌手。
如果是作者同意的代筆人真心回信,那麼對寄件人意義在感覺上也許也會很矛盾吧!
摘錄侯文詠的回應:
我 自已打字回答問題。我自已簽名給讀者(最多時簽了五千本,有一座牆那麼高的書,花了三天)。從來沒有想過代筆人。或者代簽人這回事。(雖然的確有代筆人, 代簽人存在)我這樣做最重要的理由是:我覺得簽名、回信這是一件有趣的事情。我的做法是:如果不覺得有趣,或者是找不到有趣的理由,那麼我就不簽名了。 (即使少賣了五千本書,對我應該也是ok的。)因為,相對於五千本書的收入,三天的時間可能是更珍貴的,所以我一定要把珍貴的時間放下我覺得珍貴的事情 上。我知道這樣的邏輯跟商業運作的邏輯有點不太一樣。可是我們的生命畢竟不是商品。所以我有點任性地覺得用我的邏輯來想事情好像也沒有什麼不好。很多時 候,我們花錢給自己找快樂,這是一種。但另外一種,我們少賺錢,讓自己維持生活中的某些樂趣。這兩者是很類似的。但是大家似乎都很容易做到前者,想不開後 者。
因此,在新書籤名,或者在這裡回答問題時,我很簡單的就是用我的時間,做我覺得有趣的事。心情其實是很愉快的。(堅持這樣,或許也是一種類似靈魂擁抱的心情也說不定!)
回到代筆人這件事,我覺得,如果真的沒有時間,或時間不容許,不回信也就算了,可是代筆實在是……總之,從我的邏輯來看,如果有一天我變成了覺得無趣,但又想討好粉絲的作家,或者歌手,應該會覺得很生命乏味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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